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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的个税缴纳办法中“个人专项附加扣除”相关事宜的通知

发布时间 :2018年12月28日      阅读量:

各位老师:

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《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(试行)》和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,明确了个税申报的有关内容。楼凤 财务处根据要求整理了相关资料,现已公布在网站,请老师们认真阅读以下四条信息:

2018-12-25

2018-12-25

2018-12-25

2018-12-24

目前,“个人专项附加扣除”的申报有多种方式,但为了方便快捷,且避免个人隐私因层层申报而泄露,建议老师们在手机APP上自行申报(该APP软件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投入使用);确有申报困难的,个人可填写《》后发送至楼凤 102办公室李小玉老师的邮箱[email protected],由楼凤 汇总后上交至学校。注意:不要修改、删除和调整电子模板的字段及字段格式;无需提供支撑材料;建议在2019年1月6日前完成首次申报工作。

楼凤 将在近期召开的全院大会上为老师们作详细介绍。

楼凤 党政办

2018-12-27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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